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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常州”建设纲要及三年行动计划

更新日期: 2007年08月22日 作者: 常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来源: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今后五年,常州市将在实现全面小康的基础上,开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征程。建设“富裕常州”,既是常州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富民优先、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为全面落实市十届党代会提出的“五大建设”重点任务,推进“两个率先”、富民强市进程,特制定“富裕常州”建设纲要及三年行动计划。

    一、“富裕常州”2007年-2011年建设目标

    1、总体思路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富民优先,把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共同富裕作为中心任务,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健全财富分配机制,全面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全面建设现代生活形态,致力于更为宽裕、均衡、充实的富民目标,建设全体市民都能更多分享发展改革成果的“富裕常州”,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扎实基础。

    “富裕常州” 建设必须坚持以民为本、发展经济、城乡并进、共同富裕的原则:

    以民为本。把人民群众对生活的满意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更加注重让发展成果普惠于民,建立健全在快速发展中保障社会公平的体制机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两个率先”带来的利益和实惠。

    发展经济。富民在于发展,发展才能富民。进一步突出发展主题,在推进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中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为“富裕常州” 建设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城乡并进。切实把致富农民和提高困难群体的收入水平放在“富裕常州”建设的突出位置,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促进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

    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科学调节财富分配,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使“富裕常州”建设惠及全体市民。

    2、主要目标

    居民收入较快提高,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逐步缓解;社会发展协调和谐,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完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到2011年,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全面达到基本现代化水平。

    收入水平。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2%和11%。

    就业水平。每年新增就业岗位10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保障水平。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总体实现全覆盖,农村养老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现基本覆盖,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覆盖面100%,各类社会群体得到多层次保障。

    居住水平。城镇家庭住房成套率达90%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2平方米以上;农民居住向社区集中度明显提高。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超过11平方米,水环境和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环境质量综合指数85分以上。 

    服务水平。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十二年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65%,人均预期受教育年限15年;每千人口拥有医院床位数3.9张以上,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含助理)2.5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100%;每万人公共图书藏书量不少于1.6 万册,每个社区、村都有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公共交通体系明显优化,公交分担率达到22%左右;公众安全感和对综治工作满意率95%以上。

    3、主要任务

    (1)发展经济,促进人民增收

    推动创业富民,不断提高经营性、资产性收入比重。大力优化创业环境,进一步放开经营领域,实现市场公平准入;降低创业准入门槛,提供融资担保、教育培训和信息服务,健全创业发展的服务平台,强化全民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拓展创业视野,使更多群众通过创业富裕起来。

    扩大就业富民,促进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调整产业形态,进一步优化从业人员结构,建立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登记制度、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城乡劳动力同等竞争、同等就业、同工同酬;完善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就业再就业知识与技能培训,突出对失地、失业劳动力和外来工的培训,积极发展服务业和个体私营经济,促进多种形式就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积极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在全市企业普遍实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正常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

    鼓励置业富民,扩大财产性收入。引导居民开展空置房产出租等多种财产投资,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家家有物产、户户有股份”。规范发展各类投资引导机构和投资理财机构,鼓励居民将中长期储蓄资金转化为各种类型的投资,开拓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

    把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作为增收重点。坚持“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反哺农业、回报农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加快推进农村“三集中”、“三大合作”和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加大各级财政支农力度,着力构建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2)完善社会保障,提高保障水平

    进一步健全多层次、覆盖全社会的城乡保障体系。完善以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的城镇养老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险为核心的城镇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大市级统筹力度,基本实现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五险合一”征缴。加大城镇各类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村各类企业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扩面力度,提高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的保障水平。

    加大扶贫帮困力度。加快完善城乡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形成保障标准逐年提高的自然增长机制,实现应保尽保、规范管理。高度关注因病因残以及因失房、失地、失业而产生的城乡困难居民和其他弱势群体,不断改善其生活条件。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发展福利慈善事业,建立健全慈善捐赠、群众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机制。

    (3)优化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改善住房条件。建立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屋、廉租房等在内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阶层群众的住房需求。鼓励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开发;大力发展廉租房,提高住房保障覆盖面;建立公共租屋制度,切实解决中等偏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实现居者有其屋、人人有房住。加快城中村改造和老小区整治,实施好农村新型社区居住示范点建设,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加快工业集中区农民工公寓规划和建设,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优化居住环境。加快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力度,让地更绿,天更蓝,水更清,社区更静,城市更美,营造宜居的生态景观,使市民享受高品质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

    (4)发展社会事业,增加公共产品

    提高教育服务水平。加大政府投入,优化教育布局结构,均衡配置基础教育优质资源,继续实施好“蓝天计划”;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教育培训产业,提升多种形式的高等教育水平;促进成人教育和老年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深化教育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突出加强农村卫生事业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优化卫生资源布局,完善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级架构的医疗服务体系,增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提高文化服务水平。加快各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文化服务网络,调整公益性文化设施布局,重点向基层和农村倾斜,实现全民享受公共文化设施。繁荣文化艺术创作,挖掘地方特色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

    同时,加强体育、民政等社会事业发展,积极推进交通管理、食品安全、菜场改造等惠民实事项目建设。

    二、“富裕常州”2007年-2009年行动计划

    2007年-2009年的三年是夯实“富裕常州”建设基础的关键时期,必须着力推进增收工程、保障工程、康居工程和惠民工程进程,确保“富裕常州”建设取得实效。

    (一)增收工程

    1、强化创业扶持,鼓励个人创业。健全面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适当放宽创业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条件,扩大小额担保贷款的使用范围。设立政府性创业投资基金,集聚社会资本成立创业投资公司,以财政贴息、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引导创业投资公司支持创业项目,特别是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的创业项目。全面落实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建设创业载体,形成各类创业基地。打破行业垄断,着力降低创业门槛,进一步放宽注册登记条件。每年新增私营企业8000户左右,新增个私注册资本100亿元左右;培育形成一批销售收入超10亿元、20亿元、50亿元的大型私营企业。

    2、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推进农村“三大合作”。坚持科技兴农和“三资”开发农业,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和品牌,加快建设长荡湖等示范基地和园区,重点发展特色畜禽、特种水产、花卉苗木等优势产业。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到2009年,完成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形成产权清晰、运作规范、利益协调的集体经济新型管理体制;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数达到500家以上,会员总数达到10万户以上,“四有”农民专业组织数量占50%以上,40%以上的农户直接受益;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组建多种形式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全市土地股份合作社数量达到70家以上。

    3、加强就业再就业培训,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力争每年新增10万个就业岗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到7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完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职业培训体系建设,将常州技师学院建设成为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立青年职业见习制度,确定一批青年职业见习基地,武进区、金坛市、溧阳市各建立5-10家见习基地。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发展定向、订单培训,每年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2.5万人以上,城乡新增劳动力培训率达到90%以上。鼓励发展劳务经济,规范农村劳务输出机构,完善农村劳务输出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支持民办培训机构根据常州市产业发展需求开展职业培训。完善政府就业培训经费补贴办法,重点支持高技能人才培训、失地劳动力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力争使每个失地劳动力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免费接受一项技能培训或者减免相关费用,力争到2009年全市90%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基本得到就业。加强困难群体就业,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委)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立从失业保障到就业服务的一体化援助制度;积极开发公益岗位,形成一批社区就业基地和项目,优先安排就业困难群体,每年援助3000名困难人员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万人。

    4、加强工资指导,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完善企业职工收入随企业效益增长而增长的机制,每年调整和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价位,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每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全市企业职工人均年收入增长12%以上。强化对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对举报案件做到100%立案查处,严禁克扣拖欠职工工资。继续加大非公企业组建工会的工作力度,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成为多数企业决定工资分配的主要方式,到2009年,全市职工入会率和工会组建率均达90%以上,50人以上已建工会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率达到90%以上。全面建立工资协商指导队伍,将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履约情况列入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和企业社会责任达标的必要条件。

    (二)保障工程

    1、完善养老保险体系。继续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重点吸纳城镇非公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村范围内各类企业及非农产业从业人员,确保城镇三大保险综合覆盖率稳定在97%以上。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建立稳定的养老保险筹资机制,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险的投入,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建立完善个人负担、财政补助和集体补贴的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到2009年,新型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达90%以上,农村养老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到2009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实现全覆盖,新征地农民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实行政府保养。

    2、完善医疗保险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出台并实施城镇老年居民、少年儿童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建立由政府、单位和个人缴费,资金来源多渠道的城市居民大病和住院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与其它医疗保障办法相互衔接,实现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各级财政对农村医疗保障的投入,到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面达98%,人均筹资水平达到170元以上。

    3、完善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体系。逐步提高失业保险统筹层次,建立正常的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调整挂钩;完善农民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制度,在城镇单位就业的我省户籍农民工按照城乡统一标准参加失业保险并享受相同待遇。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将机关和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范畴。进一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的支付水平和服务水平。

    4、加大扶贫帮困力度。严守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的“三有”底线,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城市按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农村按当地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25%落实,对城乡低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对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实行规范救助,每年底按户发放一次性救济金。对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实行生活定补和年终救济。到2008年全面完成茅山老区扶贫帮困,使经济薄弱村实现“三通、五确保、一有”的目标,人均2000元以下的低收入户实现“收入三年倍增”目标。动员全社会力量继续开展助医、助学、助老、助灾、助孤、助残的慈善救助活动,对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等重大疾病的市区低保对象、边缘困难群众和个人支付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年收入3倍以上的一般群众作适当救助;基本实现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

    (三)康居工程

    1、鼓励发展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改善中低收入群体居住条件,鼓励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开发,每年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不低于当年住房建设总量的10%;坚持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的原则,大力发展廉租房,扩大廉租房制度覆盖面,适度提高实物配租比例,逐步提高租金补贴额度,使租住廉租房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18平方米;建立廉租房、公共租屋配建制度,每年从中小户型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一批廉租房和公共租屋,争取每年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屋3000-5000户;每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15亿元以上。同时,加快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农民工公寓的规划和建设,改善农民工的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

    2、推进城中村改造和老小区整治。继续加快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和老小区整治,按照先沿街、沿河、沿景观和沿大型社区的次序,重点改造西直街、跃进里、清潭六村南侧、南河沿等片区危旧房以及若干处“城中村”,到2009年完成故园里、建材新村等21个共120万平方米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

    3、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居住示范点建设。三年内完成所有行政村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在维护农民利益、尊重农民意愿、体现个性特色的前提下,积极推进自然村落并入中心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重点抓好8镇20村现代化新农村示范镇、村和100个居住点示范建设,示范镇要建立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示范村建立不少于200平方米的社区便民服务站。

    4、优化人居环境。继续实施城市公共绿地工程,建设青枫公园、武进新天地公园等大型城市公共绿地,建成国家园林城市;在居民较为集中的区域建设分散、小型、便民的小游园和街头休闲绿地,市民出行500米有一处300-3000平方米公共绿地。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以截污固岸、疏淤、引换水为手段整治水环境,对交通干线、建筑施工噪声进行分类整治,以“禁燃区”建设为抓手改善大气环境;对老城区街巷里弄实施改造整治;开展以“六清六建”工程为内容的农村环境建设和综合整治,80%以上的镇建设成为全国优美镇。到2009年,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0.5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20%左右,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2级标准达330天以上,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市区区域环境噪声不高于56分贝。

   (四)惠民工程

    教育。继续落实全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免收政策,加大力度推进“蓝天计划”,三年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进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保持在70%左右。实现普及、优质、均衡的十二年教育,开展农村“合格学校”建设,全市85%以上的公办普通高中达到省定优质标准,优质初中比例达50%,省级实验小学比例达40%。继续提高职业教育水平,实施新一轮职业教育布局调整,全面推进常州科教城建设,建设5所以上规模在3500人以上的骨干职业学校。启动实施公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

    卫生。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医疗资源优化布局,推进统一、充分和高效的基本医疗保障,降低医疗费用,使全体市民基本享受公平、便捷、高效、经济的医疗服务。到2009年,争取每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5万人左右,每一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1.5万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处理重大疫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到2009年,力争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健全率100%,农村卫生服务人员资格合格率100%。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基本现代化建设。

    文化。加快大剧院、会展中心和其他城乡、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前后北岸历史文化街区等文物修缮工程,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文化功能区,建成20-30个乡镇标准文化站,乡镇多功能文体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城市社区、50%以上的自然村文化活动场地不低于300平方米。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广泛开展广场文化、社区文化等多层次、多样式的文化活动,在全市形成若干有特色的群众文化圈。引进国内外优秀文化演出,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

    体育。积极促进全民健身,基本建成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四级体育健身场所设施网络,实现“村村有体育健身场地” ,继续推行“人人健身家家乐”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千村体育健身工程”。

    民政。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和老龄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养老福利中心、伤残儿童和精神康复中心建设,农村敬老院实现70%以上的省定集中供养目标,城市养老机构床位达到每千名60岁以上老人拥有床位20张以上。继续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全市慈善基金每年用于帮扶的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

    实事工程。菜市场改造,用三年时间,按内部提升、原址改造、搬迁移建等要求完成123个菜场改造提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行动,扩大限制摩托车、严格控制电动车、科学引导客货车、优先发展公交车、增配管好出租车、依法规范机动车,严格依法管理交通秩序,解决人民群众 “出行难、公交难、停车难”;饮食安全,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富裕常州”建设保障体系

    1、建立组织协调体系。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富裕常州”建设的领导,成立“富裕常州”建设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健全工作机制,把“富裕常州”的建设责任传递到位、任务落实到位。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富裕常州”建设的牵头部门,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富裕常州”建设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推动相关工作部署的落实。

    2、建立分年度的行动计划。建立完善“富裕常州五年建设纲要-三年行动计划-年度工作目标”体系。各级各部门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要根据规划要求,深化和完善相关政策,明确具体操作办法,切实落实相关工作措施,保证目标任务重大项目按计划实施。

    3、建立监督调控体系。各级各部门加强对五年纲要、三年行动计划、年度工作目标实施的监督检查,及时进行跟踪分析,特别对于由市场和企业为主体推进的建设工作,要加强调控和引导。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把“富裕常州”建设进程、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查。

    4、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将“富裕常州”建设纲要及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中,作为各级各部门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富裕常州”建设的奖惩制度,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建设“富裕常州”工作的激励和引导。

    5、加强引导舆论宣传。制订切实的宣传计划,宣传“富裕常州”建设的内涵、标准及工作举措和进展情况,积极宣传“富裕常州”建设进程中的正面情况,以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公众的认可度和感受度,使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富裕常州”建设的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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