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水泥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山西水泥>十一五规划
  • 暂无资料

山西省省级政府投资“十一五”规划

更新日期: 2007年11月06日 来源: 山西发改委 【字体: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划。

    本规划所称的省级政府投资,是指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使用政府性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以及有关的投资活动。政府性投资资金包括:1.省财政预算投资资金;2.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类专项建设资金(基金);3.国家建设性资金(含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专项建设资金);4.省人民政府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政府信用贷款;5.用于省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捐赠款;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投资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手段,是政府为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投资,主要用于弥补市场缺陷。省级政府投资是全省全社会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全社会投资具有导向性、带动性和调控性作用。

    山西省省级政府投资“十一五”规划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