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微信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行业>资讯详情

武安市2019年水泥企业九月份生产调控方案

更新日期: 2019年09月03日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字体:
摘要:本方案在《邯郸市2019年重点行业三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差别化管控方案》(邯气领办[2019]196号)核定的生产负荷基础上进行加严,新峰水泥、大桥水泥2家企业各加严10%。
 
    武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安市2019年钢铁焦化水泥企业九月份生产调控方案》的通知要求,钢铁焦化水泥企业2019年9月1日-9月3日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在重点时段对不同环保绩效水平的工业企业,采取更加精准、更加科学的生产调控措施,增强企业预期,提前有序调整生产,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调控时间:2019年9月1日-9月30日。
 
    针对水泥行业的调控范围和要求整理如下:
 
    (一)特别调控区域:大桥水泥
 
    (二)重点调控区域:新峰水泥
 
    本方案在《邯郸市2019年重点行业三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差别化管控方案》(邯气领办[2019]196号)核定的生产负荷基础上进行加严,新峰水泥、大桥水泥2家企业各加严10%。
 
    错峰运输:水泥企业按照核定的生产负荷相应调整错峰运输方案,报市郊局监督执行。
 
    调控标准:水泥行业以熟料产能计,落实具体熟料生产线执行时间,以窑尾在线数据核定调控执行到位情况。
 
    实施步骤:水泥企业在停产之日0时停产到位。
 
    附件:
 
水泥企业2019年9月份生产调控措施一览表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