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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建化同意法院宣告控股子公司破产

更新日期: 2019年08月22日 来源: 青松建化 【字体:
摘要:8月21日,青松建化发公告称,2018年7月24日,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子公司申请破产的议案》
 
    8月21日,青松建化发公告称,2018年7月24日,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子公司申请破产的议案》,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伊犁青松南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博乐市青松南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乐南岗”)和奎屯青松南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奎屯南岗”)按照法定程序向法院申请破产并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控股子公司奎屯南岗于2019年2月20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9】新4003破申1-1号),受理奎屯南岗的破产清算申请。详见2019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申请被法院受理的公告》
 
    2019年2月20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奎屯南岗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新4003民破字1-9号),奎屯南岗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宣告奎屯青松南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2019年3月,奎屯南岗破产申请被法院受理后,公司已丧失对其的控制权,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于难以预估破产资产的处置结果,目前尚无法准确预计奎屯南岗破产清算对公司2019年净利润的影响,本次破产清算预计会对公司2019年的损益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根据最终清算结果,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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