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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5月10日起开展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现场核查专项行动

更新日期: 2019年05月09日 来源: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体:
摘要: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现场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方案”)指出,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决定从5月上旬开始,开展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现场核查专项行动,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现场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方案”)指出,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决定从5月上旬开始,开展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现场核查专项行动,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至5月31日。方案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全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现场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为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真正整改到位,避免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现象发生,按照省政府领导要求,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决定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群众举报件、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生态环境部重点区域强化督查交办问题、省政府领导同志暗访检查发现问题以及省级专项督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异地交叉核查,特制定《全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现场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实施。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
 
全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现场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关于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要求,确保各类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真正整改到位,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决定从5月上旬开始,开展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现场核查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专项行动以省辖市为单位,由各省辖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生态环境局局长为副组长,组织本市市直有关部门和环境监察部门业务骨干,采用异地交叉核查的方式进行。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协调、统一调度、核查督办等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情况核查
 
    1.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
 
    2.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落实情况。
 
    3.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落实情况。
 
    4.生态环境部重点区域强化督查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5.省政府领导同志暗访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6.省级专项督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新发现环境违法违规问题
 
    随机对工作区域内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各类工地扬尘管控情况、“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情况、机动车污染管控情况、矿山开采修复治理情况、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农村综合整治情况等进行暗访暗查。
 
    三、时间安排
 
    2019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四、人员分组
 
    第一工作组负责核查郑州市(含巩义市、郑州航空港区综合实验区),由洛阳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4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二工作组负责核查开封市(含兰考县),由安阳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3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三工作组负责核查洛阳市,由驻马店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4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四工作组负责核查平顶山市(含汝州市),由商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3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五工作组负责核查安阳市(含滑县),由许昌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3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六工作组负责核查鹤壁市,由漯河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25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七工作组负责核查新乡市(含长垣县),由濮阳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4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八工作组负责核查焦作市,由三门峡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3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九工作组负责核查濮阳市,由开封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3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十工作组负责核查许昌市,由焦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25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十一工作组负责核查漯河市,由济源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济源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15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十二工作组负责核查三门峡市,由平顶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3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十三工作组负责核查南阳市(含邓州市),由郑州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4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十四工作组负责核查商丘市(含永城市),由信阳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3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十五工作组负责核查信阳市(含固始县),由周口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3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十六工作组负责核查周口市(含鹿邑县),由新乡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3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十七工作组负责核查驻马店市(含新蔡县),由南阳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30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第十八工作组负责核查济源市,由鹤壁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15名业务骨干开展核查。
 
    每个工作组由省生态环境厅选派1名同志担任联络员。
 
    各工作组现场核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省辖市抽调人员要求业务熟练、现场执法能力强,以监察能手、执法能手为主,辅以部分具备环保相关专业知识人员。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省污染防治攻坚办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及工作分组,全面指导全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现场核查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二)梳理问题清单。省污染防治攻坚办收集汇总各类问题清单,并将问题清单分发至工作组。建立组长、副组长、联络员、信息员微信工作群,畅通信息沟通渠道。
 
    (三)召开动员会议。召开全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现场核查专项行动动员培训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省生态环境厅厅领导、处室负责人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分管副秘书长,生态环境局班子成员、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办事处)领导,以及抽调人员参加会议。
 
    (四)全省统一进驻。18个工作组于5月10日12时前将工作组人员名单按要求报送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并自行安排集结方式、进驻方式,于5月13日全部进驻被核查省辖市。被核查省辖市做好对接和相关配合工作。
 
    (五)全面开展核查。各工作组对照问题清单,分组进行逐项核查,实行一案一档,填写现场核查情况,并经组长签字、确认、存档。核查工作中,要做好照片、视频资料留存,及时进行汇总梳理、建立台账,并分别于5月16日、23日、30日上午8时之前向省污染防治攻坚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各工作组可根据工作进度、时间安排及实际情况,自行调整人员并向省污染防治攻坚办报备。
 
    (六)开展省级复核。省污染防治攻坚办组成调研组,对各工作组核查情况进行抽查复核。
 
    (七)及时总结通报。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定期汇总各工作组核查情况及发现问题,报送省政府领导,并通报各工作组和各省辖市。同时,对各地新发现的环境问题,实施专项督办;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的,予以全省通报批评,直至严肃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省辖市要高度重视此次全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现场核查专项行动,把它作为一次强力推进环境问题解决的重要举措,当成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的政治任务。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周密组织,合理安排,确保核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谋划。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要认真做好车辆、住宿、人员抽调、办公设备(笔记本电脑)、工作证制作等相关准备工作。要加强研究谋划,制定科学合理的核查方案、分组方案,安排好核查线路,提高工作效率。严肃认真地对每一个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照问题清单,把每一个问题都走到、看到、看准,确保问题不漏项、整改不打折。
 
    (三)强化保障。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做好核查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各工作组本着“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派出人员的食宿、交通、补助、安全等保障工作。按照派出人员情况,省级大气污染专项资金将切块下达到各派出省辖市,由各省辖市按当地差旅费标准据实报销。被核查省辖市要明确具体协调人员,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为工作组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四)严守纪律。各工作组在核查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不得接受当地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宴请等,不得安排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影响地方正常工作,不听工作汇报,不要地方陪同,直插问题现场,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全面核查,反映问题,督促整改。被核查省辖市要自觉接受、认真对待工作组的核查,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工作组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待宴请核查人员。对于核查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情况,将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联系人:李云霞
 
    联系电话:0371-66309218
 
    电子邮箱:jczdliyunxia@163.com
 
    附件:1.全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现场核查专项行动第工作组人员名单
 
          2.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现场核查专项行动核查表
          
          3.第工作组核查报告
 
          4.河南省异地执法检查(督查)廉政管理工作规定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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