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展会信息
  • 暂无资料

第十一期全国混凝土企业实验室主任及工程技术人员研修班

更新日期: 2008年09月25日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字体:
    实验室是混凝土企业最重要的部门之一,代表着混凝土企业技术水平的高低,也肩负着工程质量的重要责任。为了推动我国混凝土生产、应用技术的发展,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混凝土生产和应用知识与技术,尽可能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使从业人员进一步掌握混凝土生产和应用的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根据全国各地不少企业和个人对混凝土企业实验室主任工作知识和技能学习的需求,在前十期全国混凝土实验室主任技术研修班成功举办的基础上,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于2008年11月28日—12月2日在山东青岛/2008年12月19日—23日在广东深圳组织举办第十一期全国混凝土企业实验室主任及工程技术人员研修班。望代表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选择参加。
    本期研修班将根据前十期培训代表反馈的意见改进研修内容和授课方式,讲课内容将以混凝土企业实践技术与经验为主,增加具体工程案例分析,摒弃其他培训以理论为主的做法,邀请一些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和实干家到会进行授课,增加培训代表与专家交流机会,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一些现场实践的培训。
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培训内容
1.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的生产管理与质量控制;
2.预拌混凝土使用须知与施工技术提要;         
3.混凝土施工中的裂缝预防及处理;
4.高性能混凝土标准解读、配合比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法;
5.掺合料(粉煤灰、矿渣和硅粉等)在混凝土生产中的应用技术分析;
6.混凝土外加剂复配技术及配方揭密;
7.新拌混凝土工作性调整及混凝土养护方法;
8.全计算法组织混凝土配合比系统设计;
9.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及风险评定办法;
10.混凝土生产或外加剂生产现场实践学习、专家咨询与答疑。
注:个别内容或专家可能根据当时情况进行调整。

二、培训对象
本期培训班的培训对象主要是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实验室技术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还包括混凝土施工、外加剂、质检、科研、监理、防水等单位的中坚力量。经过短期培训,使培训对象能够胜任混凝土企业实验室主任一职,熟悉实验室主任工作,正确解决实验室和现场相关的技术问题。培训班特别突出有效性和实用性。

三、培训费用
本期培训班培训费1600元/人,同一单位2人以上(包括2人)1500元/人。费用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餐费。学员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培训须知
为保证培训效果,本期培训名额将有限制,需要培训者请速报名,填写回执并邮寄或传真回执(报到时按回执接待)至会务组,以便安排好学员的食宿。报名截至日期报到前一周,会议接待以代表报名回执为准。

五、培训时间
研修时间:2008年11月28日全天报到,11月29日至2日培训,地点:青岛中纺大酒店(挂三星)
研修时间:2008年12月19日全天报到,12月20日至23日培训,地点:深圳惠州大厦(挂三星)
地  点:青岛中纺大酒店(青岛市香港中路5号);深圳惠州大厦(罗湖区文锦渡沿河路2011号)

六、考试和发证
学员经培训后,通过国家建材权威部门理论和实践考试合格后,颁发全国通用的《全国混凝土企业实验室主任技术培训合格证书》。证书统一编号,并在网上给予公示。报到时请交大一寸照片2张。

七、联系方式
会务地址:北京朝阳区管庄东里甲1号国家建材情报所320室     邮   编:100024
联 系 人:汪  军   孙继成                                               
电    话:010-86003688  51164613 51164656 13621133572(汪军) 
传    真:010-65474277 51164660 
E-mail: hntpx@126.com
网   站:http://www.hnt188.com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2008年8月1日
更多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