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窑系统耐火材料维保招标
发布时间:2025-10-27 18:58:30
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12700000-ZB-2025-0446
标书号:0639-2025
采购单位: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5-10-31 19: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11-04 14: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5-11-04 14:00:00
开标时间:2025-11-04 14:00:00
采购类别:维修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12700000-ZB-2025-0446)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3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2700000-ZB-2025-0446)
保证金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北京阜外支行/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01-10-A1600-1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水泥窑系统耐火材料维保 | 维修和保养服务 |
| 1.000 | 项 | 电汇 | 振兴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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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地址: 天津市天津市市辖区北辰区双街镇天津市天津市市辖区北辰区双街镇创富路5号
┃详情描述
一、招标项目概况:根据公司生产运行需求,进行公司2025年度水泥窑系统耐火材料维保招标。
二、招标标的内容:见附件招标文件 三、技术/质量要求: 1、完成预热器、分解炉、旋风筒、风管、烟道,篦冷机墙砖更换;耐火砖、浇注料更换;搭设架子管等相关的耐火材料维保工作; 2、遵守地方政府及我公司对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经我公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投标单位自行解决食宿及所有劳动防护用品; 3、在进场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投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投标单位负责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5、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筑炉施工单位施工机械、设备、工具齐全,通讯工具、电气人员自带,业主方只提供施工、生活所需的电源、水源、风(气)源,其余概不负责。使用、保管好业主提供的工具器械; 7、进厂务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劳动规则,并且根据我方工作量情况及时调整用工人数,按时按量完成我方安排的工作,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 8、筑炉施工单位法人、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特种作业工人应具有相应资质证书或特种作业证。进厂务工人员均为男性,年龄要求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 9、保证派到我方人员已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不低于150万元/人,保险缴费种类与所从事作业类型相符。 四、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国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组织或自然人。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炉窑建筑承包工程资质,承担过与招标工程项目类似的业绩不少于三项。 2、投标人之间存在或曾经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允许同时报名参与同一项业务。 3、投标人的供应能力满足需方使用要求,所用运输车辆必须满足天津市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 4、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应当在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作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 7、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企业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8、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和评标结果。 9、投标保证金: 1)缴纳账号:交通银行北京阜外支行01-10-A1600-1;行号301100000082。 2)本次投标保证金收取金额: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3)报价前必须上传保证金缴纳单据,审核通过后方可报价。 10、保证金的退还: 1)业务终止或流标后,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撤销投标的,于中标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结果公示后,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0、投标人必须响应附件1《承包方安全资质和安全条件审查内容清单》和附件2《外委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明确响应,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本公司承诺为安排到贵公司相关人员全部缴纳工伤保险,或具有相同保障范围的商业保险。 五、投标无效说明: 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若有恶意串通、防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公司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4、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报价,评选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不得评为中选人,中选结果出具后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发标方有权不签订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发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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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冉(业务发布) / 15522161167
张宏伟(业务咨询) / 17720155217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22-26882286
监督举报邮箱:zhxrlb@126.com
报名网址:https://www.bbmgzc.com/hpc/index.html#/content?businessId=1982757251709931521¬iceId=1982763832723419138¬iceType=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