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瑞水泥等两家公司被约谈 河南地产及产能过剩行业面临最严发债监管

来源: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2日

  继2016年10月,上交所、深交所陆续发布监管函,拟对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的债券发行审核试行分类监管后,近日,河南证监局网站公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地产公司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盛润控股”)和水泥行业上市公司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天瑞水泥,01252.HK)分别采取了监管谈话措施。
  发债未签订第三方监管协议被约谈
  监管函显示,天瑞水泥在发行15瑞泥01、15瑞泥02,盛润控股发行16盛润债后,均未及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存放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银行账户同时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和支付公司日常经营款项,不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此外,2015年9月末,天润水泥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达到39.74%,未及时进行披露,不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
  盛润控股半年报未按规定充分披露公司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违反《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9号-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十七条的规定。
  同时,2015年9月盛润控股因不履行(2013)豫法民二终字第40号生效判决,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然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进行再审,但公司在2015-2016年债券发行过程中及后续持续信息披露过程中未披露上述信息,违反《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多项因素累积,两家公司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被分别要求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河南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资料显示,2016年4月12日,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成功发行,债券简称“16盛润债”,发行规模为6.5亿元,票面利率为7%,债券评级为AA,募资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调整资金结构。
  2015年9月14日、10月22日,天瑞水泥先后发行“15瑞泥01”、“15瑞泥02”两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分别为5.5亿元、4.5亿元,票面利率均为8%,债券期限2年,债券评级均为AA+。
  地产及产能过剩行业面临最严发债监管
  盛润控股、天瑞水泥因公司债信披违规被监管谈话是首次,河南资本市场监管史上也是首次针对公司债发行主体采取监管措施。
  第一枪直打地产、产能过剩行业企业不是没有原因的。2016年10月28日,上交所向各大债券承销机构发布《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明确,对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发行审核试行分类监管。
  《监管函》明确,房地产企业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有具体要求,包括房地产企业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购置土地;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应不低于20%,其他项目应不低于25%;发行人应披露项目基本情况、应针对募集资金监管专户等。彻底杜绝地产商债市融资拿地的手段。